【招标预告】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纯水机滤芯更换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招标预告】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纯水机滤芯更换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纯水机滤芯更换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LNSFYBJYSCDY—2025076号]
我院现纯水机耗材已到使用寿命,经研究决定进行更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纯水机滤芯更换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5水机品牌及型号等参数
1.5.1
品牌:科瑞峰
型号:科瑞峰纯水机(四川德立世科技有限公司 CF-M-40H)
故障类型:现有耗材已到使用寿命,需更换滤芯
1.5.2维修需求
质保期:维修后须提供至少6个月质保期
维修周期:成交后3日内
维修标准:更换全新滤芯并调试安装到位
1.6现场踏勘
现场勘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勘查截止前响应商家自行联系王科长安排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现场勘查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8940051011
注:维修保养商家不便到现场勘查的,联系王科长以线上咨询、视频等方式进行判断分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 ***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采办 ***
联系电话:***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
注:更多我院市场调研询价信息欢迎关注我院官方公众号、订阅号及网站!
来源:招采办 王远泽
编辑:宣传科 郭文文
审核:党政办公室、招采办、宣传科
[LNSFYBJYSCDY—2025076号]
我院现纯水机耗材已到使用寿命,经研究决定进行更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纯水机滤芯更换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5水机品牌及型号等参数
1.5.1
品牌:科瑞峰
型号:科瑞峰纯水机(四川德立世科技有限公司 CF-M-40H)
故障类型:现有耗材已到使用寿命,需更换滤芯
1.5.2维修需求
质保期:维修后须提供至少6个月质保期
维修周期:成交后3日内
维修标准:更换全新滤芯并调试安装到位
1.6现场踏勘
现场勘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勘查截止前响应商家自行联系王科长安排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现场勘查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8940051011
注:维修保养商家不便到现场勘查的,联系王科长以线上咨询、视频等方式进行判断分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 ***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采办 ***
联系电话:***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
注:更多我院市场调研询价信息欢迎关注我院官方公众号、订阅号及网站!
来源:招采办 王远泽
编辑:宣传科 郭文文
审核:党政办公室、招采办、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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