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信用卡业务合作催收(人工离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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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信用卡业务合作催收(人工离场)集中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信用卡业务合作催收(人工离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FCG2025-1117)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信用卡业务合作催收(人工离场)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资金来源:自筹。二、招标内容:2.1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不超过6家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有效期内为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提供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服务,本项目信用卡委外合作催收的风险资产包括:信用卡(含分期业务)90天以上表内不良资产、账销案存、证券化等信贷类资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2.2入围有效期: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到期后,在业务合作范围未发生本质变化、催收机构年度考评结果合格、未发生应暂停委托或禁止准入等情形的,可在采购有效期内继续签订协议。2.3具体采购项目以招标人实际授予项目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项目;招标人保留入围期内,根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终止与供应商合作的权利,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备开展委托催收业务的合法主体,包括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或能够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公司。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3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3.5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商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3.6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②除单一来源或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3.7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3.8投标人须签署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书)3.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应提供免税证明)3.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1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3.12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同时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3.13投标人须承诺: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3.14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3.15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书面承诺书)3.16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规、违约事项或不良记录;委外催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在工行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委外催收机构不存在涉黑涉恶、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等不当催收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机构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视为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18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的情况;不存在执照(或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或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或资质证书)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3.19在招标人上期委外催收项目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退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4.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具体方式如下: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资格要求中(3.1、3.3、3.5、3.19除外)要求的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金采网》本公告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0:00时,开标地点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会议室)。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如存在其他渠道非法转载或不实信息的情况,请各投标人注意鉴别,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书面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5号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 邮箱:dlh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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