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工程-坞口、扶壁及坞底板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工程-坞口、扶壁及坞底板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工程-坞口、扶壁及坞底板施工工程劳务分包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标题: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工程-坞口、扶壁及坞底板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4#船坞及驳岸
坞口、扶壁结构、坞底板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5112600132573(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坞口、扶壁结构、坞底板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坞口、扶壁结构、坞底板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 。
建设规模: 4#船坞有效长度860米,坞室宽度146米,坞顶高程+5.0m坞室底高程-8.6m;西南角设置海水泵房,4条2000t龙门吊轨道1505*4=6020m;4条70t门机轨道1380*4=5520m;坞门南端设置临时止水围堰,坞门两侧设置驳岸,驳岸长125m,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坞口、扶壁结构、坞底板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等劳务施工,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包件划分: 无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 21 时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1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资料费收取
4.3.1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为500元,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将标书资料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开票信息及联系方式上传“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如不是“中交四航局”管理及以上供应商,请不要汇款,本次标书费概不退回,汇款时请备注: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船坞及驳岸坞口、扶壁结构、坞底板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资料费(方案编号:GK2025112600132573(试) )-投标单位全称”以便查询,未按要求备注的,导致费用无法核对的,视为未完成资料费缴纳,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不退还。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4.3.2 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招标单位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3 日 21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1.1”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1.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1.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1.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1.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1.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1.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1.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1.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3号 地 址:
联 系 人: 陈宪文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25年 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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