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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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朝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OC-2025 服务类-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3.619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 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 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囗其他情形 3.项目分包: 团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口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17.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 18.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形式购买,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 理服务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117191982@qq.com, 在邮 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① 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电子 件。汇款凭证(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 限公司,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对公转账)领 取:领取文件人民币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招标人)委托, 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 BOC-2025服务类-00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 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囗其他情形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3,436,199.00元(含增值税);】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 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投标人须按要求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3.评标委员会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 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 不限于商务部分(20%)、服务部分(30%)、价格部分(5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中止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 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 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3.项目分包: 团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口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17.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 18.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16:30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 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领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形式购买,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邀请 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117191982@qq.com, 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 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①授权委托书②营 业执照③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电子件。汇款凭证(开 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对公转账)领 取:领取文件人民币5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适用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 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 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地点:】 八、【踏勘不适用 踏勘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00 踏勘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开标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21-2859797 举报邮箱:jjbcy_ln@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45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4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71919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hr"l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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