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招标公告】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TSZB2025-11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59,137.00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LNTSZB2025-1121;2、项目名称: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
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59,137.00元;5、最高限价:人民
币259,137.00元;6、采购需求: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7、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完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开镇于楼村用水干渠清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
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地点辽宁通盛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
盖单位公章,留存),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售价人民币500.00元/
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
席,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其他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
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
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育才街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与工业街交汇处,天龙制药园南侧4-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二 盖章)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