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5-11-20
【招标公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BH-2025-11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万元,招标人为辽
宁石油化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汕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
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6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佰和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
楼3号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曰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
楼3号门市)。
七、其他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年1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5-1105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日,具体履行时问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菅部冂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
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
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
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bcgglbgs@lnpu.edu.cn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bh8888@163.com
似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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