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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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办公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37507-001-002
二、合同名称: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37507
四、项目名称: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 崇山东路75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沈阳安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甲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北门岗哨。主要负责机关北门的门卫警戒、岗亭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身份及信息核查与放行等工作。 (二)西门岗哨。负责机关西门门卫警戒、岗亭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身份及信息核查与放行等工作。 (三)巡逻岗。负责机关院内及周边秩序维护,安全隐患排查,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前往处置。 (四)北门收发接待岗。负责执行对来访人员的审查、登记,主动联系对口接待部门,及时办理入门手续等,同时兼顾机关各类快递的接收与整理。 (五)秩序维护与应急处置。维护机关办公楼外围正常秩序,处理一般性纠纷等事件。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防暴等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现场,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 (七)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保障。遇有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增派人员,加强警戒、引导和秩序维护。 (八)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合理工作。 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应与采购人现有物业安全保卫服务进行有效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履约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超过1年。
履约地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5号)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新,赵鑫,董春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37507-001-002
二、合同名称: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37507
四、项目名称: 省政协办公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 崇山东路75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沈阳安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甲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北门岗哨。主要负责机关北门的门卫警戒、岗亭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身份及信息核查与放行等工作。 (二)西门岗哨。负责机关西门门卫警戒、岗亭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身份及信息核查与放行等工作。 (三)巡逻岗。负责机关院内及周边秩序维护,安全隐患排查,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前往处置。 (四)北门收发接待岗。负责执行对来访人员的审查、登记,主动联系对口接待部门,及时办理入门手续等,同时兼顾机关各类快递的接收与整理。 (五)秩序维护与应急处置。维护机关办公楼外围正常秩序,处理一般性纠纷等事件。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防暴等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现场,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 (七)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保障。遇有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增派人员,加强警戒、引导和秩序维护。 (八)其他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合理工作。 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应与采购人现有物业安全保卫服务进行有效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履约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超过1年。
履约地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5号)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新,赵鑫,董春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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