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10-25

【招标公告】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征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委托,拟对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联系人:***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11012025000008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采购选聘3家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预算金额153万元/年。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辽滨经开区2025年律师团队选聘服务项目 其他法律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5 征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6 征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9 信用记录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7.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zzjsgc@163.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征集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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