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询价文件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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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物资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交一航局三公司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13165) 安全物资 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询价邀请书1 采购项目简介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供应商资格要求3采购文件的获取3响应文件的递交3评审办法3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4其他4联系方式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总则8采购文件9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9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响应文件9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9 3.2 报价10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10 3.4 响应保证金10 3.5 资格审查资料10 3.6 响应方案11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递交11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11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开启响应文件12询价和评审12 6.1 询价小组12 6.2 评审12 6.3 询价13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13 6.5 线上最终报价13 6.6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4合同授予14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14 7.2 发出成交通知书14 7.3 履约保证金14 7.4 签订合同14纪律要求15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5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15 8.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15 8.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16 附件2:问题的澄清17 附件3:成交通知书18 第三章 评审办法19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20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0 2.1 初步评审标准20 2.2 初步评审程序20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20 3.1 评审价格确定20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21评审结果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30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30 第五章 采购需求32 一、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33 二、 物资需求一览表33 三、 质量标准34 四、 验收标准34 五、 相关服务要求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一、响应函38 二、授权委托书39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0 四、报价表41 五、其他资料42 公开询价邀请书 第十项目部 安全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物资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公开询价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物资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13165 1.3 采购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报价人需负责本次询价采购内容的供货、装车、运输、售后服务等要求。 2.2 交货期:通知交货 2.3 交货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驻地。 2.4 物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2.5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80%,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保金,待物资验收合格后180日内无息返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2.6采购内容
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专用材料详见明细附件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信誉要求:报价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5)联合体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公开询价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公开询价,并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7.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7.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其他 无(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工兴路463号第十项目部 邮政编码:11603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chizhu@ccccltd.cn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采购明细
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 安全物资采购明细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质量标准数量交付 日期成本承担 单位备注
1红白反光条国标5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反光贴红白国标5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3丙纶编织安全绳φ20国标10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4方型LED防爆工作灯220V 100W国标1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5移动充电式LED灯带三角支架 50W左右国标1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6方型LED防爆工作灯220V 100W国标2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7LED头灯国标26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8工作服165-195国标3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9工作鞋防砸透气国标4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0雨衣国标1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1雨鞋国标1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2防尘口罩国标20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3防扭转钢丝绳φ10MM国标6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4安全带(绳)2.5m、铝制、大钩、单腰式国标1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5安全防护眼镜国标8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6折叠担架SH8039国标1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7干粉灭火器35KG国标35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8二氧化碳灭火器5KG国标22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19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国标3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0消防水枪头国标36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1对讲机船用国标24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2钢丝卡子直径12国标1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3反光背心橙色国标15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4镀锌钢丝绳(安全绳)包塑 φ12mm国标12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5帆布2.2米宽国标15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6耳塞防噪音 S-380国标5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7安全网8*3国标30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8油漆小桶红、白各4箱国标15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29滚刷4寸国标15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30高扶手安全爬梯9步,适合高度2.2-2.5m国标2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31安全带双钩国标1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32绝缘挂钩中号黄色挂钩称重15公斤塑料国标220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33警示带红白 长100CM宽4CM国标55通知交货第十项目部安全物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6公开询价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前三日
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
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3.6.2响应方案数量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4.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
4.2.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
6.3.1询价轮次及询价顺序询价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 轮询价(注:一般不超过3轮)。 □询价小组在首轮询价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询价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询价轮次,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询价前告知供应商。
6.6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否 是
6.7.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家
7.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公开询价公告/公开询价邀请书”。 1.2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公开询价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保密 参与公开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公开询价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公开询价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公开询价预备会。 1.7 响应和偏差 1.7.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1.7.3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公开询价公告(或公开询价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除非确有必要答复,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保证金(如有);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响应方案;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询价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公开询价公告/公开询价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物资的业绩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条目,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询价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响应文件。询价和评审 6.1 询价小组 6.1.1 采购人将组建询价小组1,由询价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询价、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询价小组组建后,询价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询价及评审工作。 6.1.4 在询价和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 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 询价 6.3.1询价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轮次及询价顺序与通过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询价。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的,询价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询价活动,询价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询价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询价,并给予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平等的询价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询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询价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询价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询价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根据询价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询价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询价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询价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询价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询价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线上最终报价 询价小组在询价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最终报价并上传最终电子报价文件;询价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询价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最终报价并上传最终电子报价文件。最终电子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6.1 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6.2 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通过“中交招采网”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6.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询价活动。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2 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纪律要求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公开询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公开询价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工作正常进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询价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询价小组组长: (签字) 或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询价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确定 3.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填报的最终报价(报价总金额)为准。 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 询价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 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最终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询价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评审结果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一航局 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项目名称: 鉴于:乙方具备依法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
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不含税 单价不含税 金额税率税额含税 总价备注
合同总额(元)小写:¥ (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额 。
其他约定: 。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其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合同履行期内如国家法规对增值税税率做出调整,则增值税税金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算方式:甲方按月给乙方办理结算。乙方须给甲方提供当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有收货单原件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按甲方提供的结算单格式办理结算,结算单必须得到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和乙方供应单位盖公章确认方为有效,且作为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确认的唯一有效依据,其他往来单/票,包括但不限于收货票据、出库票据、结算台帐、承诺函等,仅作为甲乙双方结算单辅证依据,不得单独作为主张经济权利的依据。结算周期为 月结(提示示例:上月26日到本月的25日) 。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办理有效的结算,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签订结算清账承诺书。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 进行封存和保存。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 2.乙方保证按甲方所提供产品规格/型号供货,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3.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指定收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24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需承担免费更换或无偿维修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完成以后起算。 第三条 计量方法 1.计量方法: 。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3.本合同项下最终供货数量以货物最终使用方出具的结算确认的数量为准,若甲乙双方结算数量超出上述数量的,由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货物数量以及货款金额进行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确认信息后7日内将具体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标准首先应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等交付甲方前等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装标准应按照以下第 项执行,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费用由 承担: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具体为: 。 3.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除合同约定外)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直接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 ; 3.交货地 ;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 ;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 7.装卸方式及费用: 。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条 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合同中交付是指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运至本合同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视作已交付。 标的物毁损、灭失、损坏等产品风险自乙方将产品运至本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转移。 第七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 日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订单的全部内容,订单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九条 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1.1履约担保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 金额的 %,即 元;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 。 1.2履约担保期限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 日,有效期结束并不代表乙方质量责任的免除,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质量责任。 (2)本合同完全履行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退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其不足部分从合同价款中支付。乙方无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按照以下 项约定执行: ①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 日内无息退还; ②提供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 ③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执行完毕后 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 ④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质量保证金 2.1质量保证金方式 (1)质量保证金为 金额的 %,即 元; (2)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 。 2.2质量保证期限:同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 2.3返还期限按照以下 项约定执行: (1)采用现金形式的,于质保期限到期后 日内无息退回; (2)采用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形式的,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3)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在最终结算日后 日内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4)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保证金 可参照上述保证金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条 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1.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 (选填是或否)。 若甲乙双方约定有预付款,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款的担保,担保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定金于 转为货款。 (1)预付款保函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 ,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 。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或要求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追索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 元)。 (2)定金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 (提示:定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0%) 。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 。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混合方式:甲方向支付 ,其中定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即 。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 ,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 。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时间: 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以上关于支付时间的约定仅在甲方收到货物使用方货款后在甲乙双方之间予以适用。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货款的支付方式: 。
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
比例
银行产品期限
贴息费说明
其他说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相关协议,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账款进行应付账款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若乙方擅自进行了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的,甲方对此行为不予认可,该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 3.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一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以及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 甲方: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电话: 。 乙方: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电话: 。 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 。 如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采用的计税办法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 。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 如果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发票类型为 ,采用的计税办法为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 。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 4.收款账户 乙方确认的本合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名为 ,开户银行为 ,银行账号为 。 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初步证明,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3.除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双方协商确定的延期付款期限届满,甲方仍不能支付应付货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其它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另行采购以及延误工期等相关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约定交货,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5.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 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所供货物实际金额少于预付款的,应在甲方确认具体返还金额后30天之内以甲方要求方式向甲方返还剩余的预付款项,逾期未返还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对甲方因此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8.对乙方基于上述约定的违约情形以及其他违约情形对甲方产生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或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中直接扣除。 9.其他约定: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等任何权益,并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或产生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合规承诺 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大连 仲裁委员会仲裁; 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双方自动进入3个月和解期,和解期内视为双方同意仲裁程序中止;和解期满未达成协议的,将恢复仲裁程序并依法作出裁决,和解期内已提交的证据及陈述仍具有法律效力。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同时应加盖骑缝章。或者双方加盖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均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一致同意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就本协议采用的此种签订方式以及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该证据可直接作为纠纷处理依据。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则视为其认可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以下无正文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采购安全物资一批,交货地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驻地,随货配备合格证,计量方式为计件、检尺等计量,销售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并送达指定到货地。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工程的工程范围主要分为第二道拦污网土建与安装工程、第三道拦污网安装工程、取水口管理房加建土建与安装工程、拦污网(CN2)设备间土建与安装工程。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
1专用材料详见明细附件1通知交货大连市瓦房店项目驻地
质量标准 国标 验收标准 随货配备相关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方式为计件、检尺计量。相关服务要求 销售方应对采购方提供相关使用、安装、保养的技术支持指导。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交一航局三公司红沿河项目取水口拦污网三化改造工程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报价表 五、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提供 (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保证金(如有);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响应方案;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公开询价公告/公开询价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公开询价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公开询价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
1
2
3
4
5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报价表报价表说明:本表为汇总报价,详细报价明细附表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分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总价(元)备注
不含税金额税额税率价税合计
1专用材料详见报价明细附表1
合计报价
附表:报价明细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
1红白反光条50
2反光贴红白50
3丙纶编织安全绳φ201000
4方型LED防爆工作灯220V 100W10
5移动充电式LED灯带三角支架 50W左右10
6方型LED防爆工作灯220V 100W20
7LED头灯26
8工作服165-19530
9工作鞋防砸透气40
10雨衣100
11雨鞋100
12防尘口罩2000
13防扭转钢丝绳φ10MM600
14安全带(绳)2.5m、铝制、大钩、单腰式10
15安全防护眼镜80
16折叠担架SH803910
17干粉灭火器35KG35
18二氧化碳灭火器5KG22
19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30
20消防水枪头36
21对讲机船用24
22钢丝卡子直径12100
23反光背心橙色150
24镀锌钢丝绳(安全绳)包塑 φ12mm1200
25帆布2.2米宽150
26耳塞防噪音 S-380500
27安全网8*3300
28油漆小桶红、白各4箱15
29滚刷4寸150
30高扶手安全爬梯9步,适合高度2.2-2.5m2
31安全带双钩10
32绝缘挂钩中号黄色挂钩称重15公斤塑料220
33警示带红白 长100CM宽4CM55
合计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五、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 询价小组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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