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九局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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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九局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采购竞争性谈判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九局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中铁九局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DW-HTC-2025-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上述项目用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红塔村城中村建设项目位于金普新区拥政街道永安大街西侧,项目占地面积22804.92㎡,建筑面积为48610.85㎡,住宅面积36379.23㎡(含水箱间38㎡),公共建筑面积12231.52,地上公建586.04㎡,地下公建11645.48㎡(包含地下设备房和地下车库),体育健身场地建筑面积1800㎡,居住户数为432户,停车位为445个;产值为2.02亿元。 2.2采购内容:钢筋混凝土叠合板,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 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设备齐全;有按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23-2025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材料中的商品混凝土提供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3-2025年)同类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3.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放,请于2025年10月22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上对拟投标的包件进行响应。 5.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为保证本次开标过程快速完成,请供应商在平台各包件响应界面设置“开标自动解锁”。 5.3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相关费用。 6. 谈判资料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及谈判资料的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即为谈判截止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前在谈判地点现场进行谈判活动,进入会场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35号)。 6.2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电商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同时将电子版谈判资料(电子版谈判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盖章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并设置为自动解锁。 6.3供应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谈判资料、未在电商平台报价或未按时到会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6.4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 7.2谈判地点: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35号)。 7.3谈判方式: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采用线上线下联合开标的方式,供应商需携带可上网的设备,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于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前到达谈判会场并进入线上开标大厅。 7.4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5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项目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拥政街道永安大街西侧。 联 系 人:*** 电 话:*** 户 名: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红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铁财务公司 账 号:20110101929003160001 9. 采购服务费 9.1收取时间:自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开始至成交通知书发布为止。发布成交通知书前,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发送缴费通知至成交人。 9.2缴费方式:成交人在收到缴费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服务费汇至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指定账户。 9.3汇款要求:从成交人的银行账户按包件逐笔转账汇出,汇款时须备注中标物资的“采购编号”与“包件号”。 9.4采购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收费基数,按超额累进制计算,以计算值的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具体金额以采购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为准,未收到正式缴费通知前,严禁私自汇款,因私自汇款引发的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025年10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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