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9-30
【招标公告】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
(招标编号:LNHR-HWGK-202509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7.1174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超清视频会议终端1台、会议摄像机1台、音响2只(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LNhongrui@163.com。售价:500
元。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北京
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
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
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
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2025年10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GK-202509025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超清视频会议终端1台、会议摄像机1台、音响2只(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LNhongrui@163.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
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
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伦W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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