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及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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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及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及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DHQ2025-ZX06(GC)
项目名称: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及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63,899.3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3,899.32元
采购需求:现拟计划对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东环桥至慧月桥)及东西环桥已拆除路面进行维修,步行道砖维修面积约360㎡,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面积约12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仅限邮件领取(请供应商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到邮箱283796336@qq.com,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邮件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后勤集团楼308室。
说明:供应商每家仅限一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后勤集团楼308室。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DHQ2025-ZX06(GC)
项目名称: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及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63,899.3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3,899.32元
采购需求:现拟计划对问渠北岸局部步行道(东环桥至慧月桥)及东西环桥已拆除路面进行维修,步行道砖维修面积约360㎡,东西环桥沥青路面维修面积约12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仅限邮件领取(请供应商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到邮箱283796336@qq.com,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邮件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后勤集团楼308室。
说明:供应商每家仅限一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后勤集团楼308室。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部门:后勤集团 |
发布日期:2025-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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