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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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JC20250922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046226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
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点:辽宁盛合鑫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462.26
最高限价(元):220,462.26
采购需求: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1、参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坏
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
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
shenyanghaoxiang@126.com 邮箱: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 吠甲“
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收款单位:辽
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账号:
06192001040022150; 汇款摘要: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须报名单位公
对公进行汇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
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6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henyanghaoxiang@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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