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招标公告】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
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
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升
级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10 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202509240007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
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信息
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天(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采购文件前,投标单位须在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报名。
时间:2025年9月24曰至2025年9月30曰,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
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B10-2)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元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及法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
(https://www.ggzymlw.com/brand/)报名成功截图。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一份并全部
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9曰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51-8号(山水鑫苑4号楼8
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51-8号(山水鑫苑4号楼8
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现场纸质开标。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恒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66C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B10-2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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