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5-09-17 
          
          【招标公告】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 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HQGC-2025DD053-DD03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6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疗养活动由疗养
机构全程组织实施,拟安排550人,每批次人数最多为150人,经费标准不超过520元/人,
分四批实施,每批次疗养时间为3天2夜,疗养时间9月-10月,包括但不限于:欢迎仪式
及合影留念、主题党课、户外景点参观、联欢晚会配有时令水果、游艺活动。(具体内容详
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须具备养老机构备案证明;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3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 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服务
(二)招标控制价:28.6万元
(三)履约期限:2025年9月-2025年10月,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为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本。
获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
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其他情况说明: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振兴区三经街4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FHqgc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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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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