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合作询比采购(第十三批)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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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合作询比采购(第十三批)二次询比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合作询比采购(第十三批)二次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首次询比采购失败,故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25年锦州市国道通武线北镇至石棚沟段路面改造工程,该项目位于国道通武线锦州北镇市境内,路线起点于阜营高速公路出口交叉口东侧,终点位于石棚沟,设计里程号为K453+135-K481+200,其中K460+765-K460+900段为省道奈北线的重复段不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路线实施全长27.93公里。结合施工实际需求,现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劳务合作采购。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锦州市国道通武线北镇至石棚沟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具体实际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5760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6785654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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