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4124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西侧1-3层家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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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西侧1-3层家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委托,组织本项 目采购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西侧1-3层家具进行竞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5)4124 2.项目名称: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西侧1-3层家具 3.采购人: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 4.标段(标包)划分:1个,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5.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6.预算金额: ***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规定时间内多次减价报价) 8.竞价平台: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衣柜、沙发、椅子、电视柜、橱柜等家具,由供应商提供家具制作、配送、安装、调 试、维保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完成制作、配送、安装、调试等工作。 3.服务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中水泉路1200号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 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6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需 求。 5.质保期: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涵盖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 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其中之一等家具相关业务范围。 2.履约能力承诺函: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 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信用情况: 近三年,供应商符合下列条件: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 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主材供应及质量要求承诺函: 项目所需的材料须按照采购清单要求的材质/工艺参数提供并符合国家标准。材料进场时,供应商应提 供材料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售后响应承诺函: 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对产品质量问题做出响应,并在6小时内安排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完 成。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9月3日上午9时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 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未下载及购买采购文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 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 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 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 响应无效。 五、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1950元 2.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2025年9月8日09:00 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 引)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 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 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09:00 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意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 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www.lnygcg.com)-竞价阶段·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二章),上传至其他位 置无效,文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采购组织方联系供应商代表确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超过响应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 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 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09:00,本项目采取线上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请按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审核结果 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以短信、电话形 式通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行网络竞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五、竞价会议与评审 八、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 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 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 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网 站媒介转载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中水泉路1200号沈阳市康养服务中心1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组织方信息 名称: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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