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招标公告(2025-JKEJDK-G1002)
【招标公告】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招标公告(2025-JKEJDK-G10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KEJDK-G1002 三、项目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二次)(项目编号:2025-JKEJDK-G100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二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置换清洁能源取暖工程 估算价:172.27703(万元) 2.4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内完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6日,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图纸范围内的室内外装修,屋面防水,门窗更换,新建变电站,更换2台600kw变频电磁电锅炉,给排水管线,电缆管线,灯具开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2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至 2025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辽宁省丹东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方式: 线下发售。投标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地址需电话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资质证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本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说明:以上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3: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3: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8号(化物所对面)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13: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8号(化物所对面)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辽宁丹东凤城 注:本次踏勘集中地点不做为踏勘目的地,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前往目的地的交通工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丹东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41547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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