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EFA-G1003(01))
【招标公告】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EFA-G1003(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采购任务号:2025-VGBEFA-G1003(01))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等施工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
2.4估算价:2,665,535.10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其他: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承诺;
3.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6截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地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线下发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材料获取文件,文件发售联系人:***,电话:0415-2352053。
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套、电子版一套(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并加盖公章;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并加盖公章;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6.2招标文件售价:00元/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7.2递交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一楼开标室。
7.3递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监督人:李游
电 话:18242535522
2025年08月25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采购任务号:2025-VGBEFA-G1003(01))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等施工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
2.4估算价:2,665,535.10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丹东某单位某小区老旧住房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其他: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承诺;
3.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6截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地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线下发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材料获取文件,文件发售联系人:***,电话:0415-2352053。
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套、电子版一套(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并加盖公章;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并加盖公章;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6.2招标文件售价:00元/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7.2递交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一楼开标室。
7.3递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监督人:李游
电 话:18242535522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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