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5-08-22

【招标公告】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本溪市 采购单位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第2 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307-2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路 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 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 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会 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CT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腐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 劳务合作(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 合作(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路 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因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需要,现对202 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劳务合作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高速路缘石维修施工 劳务合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服务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 书”(如所在省份已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则 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相关施工劳务 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 3个年度)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 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 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307- 2025领取文件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 须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亲自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 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日9时30分,地点 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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