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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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0663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公节组[2021]1号)》、《关于印发“十四五”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辽机管[2021]75号)》、《沈阳市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公共机构在实现国家“双碳”远景目标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实际能耗情况,结合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意见,拟以能源托管的方式开展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本项目已经能源审计机构对技术方案、成本投入、基准能耗、预计节能量进行评估,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由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确定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
二、项目概述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为原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旧址,始建于1937年4月1日,1948年11月开始至2015年11月,一直作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997年,将1号楼(原政府主楼)加层,由原来3层增加到5层。2006年,建设2号楼(原市长楼),2007年建设3号楼、4号楼(综合楼),2017年新建便民服务大厅和地下停车场,旧楼改造1号楼和2号楼,2号楼1-3层作为涉企服务审批大厅,其他楼层及房间为办公室、会议室、便民服务设施等。总用地面积43000m2,总建筑面积51669.7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110.5m2,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停车场)1559.27m2。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消耗的能源种类有电力、天然气、热力(市政采暖)和水。2023年单位消耗电力3008550kWh,电力单价0.69元/kWh;消耗天然气72708m3,天然气3.63元/m3;消耗水61106m3,水单价5.25元/m3。热力(市政采暖)、光伏发电不在托管范围内。
三、节能改造方案
由中标单位自行出资建议按以下节能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照明节能改造,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改造,智能节能温控系统改造及生活热水系统改造等,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改造需由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装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安全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照明节能改造:根据楼内实际情况,对不节能的灯具更换为LED节能型灯具。
(2)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提升冷冻站制冷效率,实现自动化控制,实现制冷系统节能。
(3)智能节能温控系统:空调末端安装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设置定时开关、集中控制。
(4)生活热水系统: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将燃气锅炉更换为空气源热泵提供生活热水。
具体设备明细、技术要求参考详见下表。
(1)照明节能改造:
更换LED射灯、LED筒灯、LED日光灯及LED吸顶灯等,根据楼内实际情况进行更换,更换灯具数量不少于500个。
灯具类型改造数量改后功率光效
LED射灯307W120LM/W
LED筒灯707W120LM/W
LED日光灯30010W140LM/W
LED吸顶灯1008W100LM/W

(2)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
序号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数量
1AI+自控系统BMS+能耗监测平台平台界面10个以上,数据存储要求5分钟1个数据,存储最短周期为3年1
2图形工作站16G内存,1T硬盘,3.0GHz1
3DDC可编程控制器24V,8AI+8DI+16DO1
4室外气象站支持RS485协议,支持温度、湿度、风速、风向采集1
5水管温度变送器4~20mA=0-100℃4
6水管压力变送器4~20mA=0-1.6MPA4
7电力采集终端精度1级,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有功电量与无功电量15
8交换机大于8个扩展接口1
9★3芯电缆RVV 3*1.5200
10★2芯通讯线RVSP 2*0.51000
11桥架50*50200
12★JDG20管20*1.2300
13机柜600×800×12001
14变频改造冷冻泵变频控制柜2×45KW2
15冷却泵变频控制柜2×30KW2
16冷却塔变频控制柜3×5.5KW2
17水处理改造在线水处理装置功能1:自动排污 功能2:自动加药 功能3:计算排污量1

(3)智能节能温控系统
序号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数量
1空调末端集控末端联网集控系统单机版软件可实现实时监控、远程控制、数据存储、分时分区控制功能;根据现场图纸进行组态管理1
2数据采集箱下行支持2路、4路、8路RS485接口;上行支持2路RJ45接口、选配4G传输;支持MODBUS、BACNET、DTL645、CJ188、MQTT、HTTP等标准协议1
3温控器支持无线组网,掉点记忆,三速控制、温度设定711
4转换模块LoRa 和 RS-485 数据透传;频率范围:490.1~499.9MHz10

(4)生活热水系统
序号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
设备部分
1变频空气源热泵机组 单台制热量:40KW 单台输入功率:8.5kw2
2机组循环泵(一用一备) 流量:16m3/H,扬程:20米2
3末端供水侧循环水泵(一用一备,带变频器)2
4保温水箱 60T 采用304不锈钢发泡保温水箱,带50MM保温1
5硅磷晶软水系统1
小计(1)
II主机设备及管道安装部分
1蝶阀DN404.00
2蝶阀DN6512.00
3止回阀DN654.00
4Y型过滤器DN654.00
5泄水阀 DN254.00
6自动补水装置1.00
70~50℃温度计(带金属套)4.00
8压力表(带弹簧减振管)8.00
9可曲扭橡胶软接DN404.00
10可曲扭橡胶软接DN658.00
11弯头DN40-DN651.00
12主机侧管道系统:镀锌钢管DN40-DN65冷冻水管连B1级橡塑保温1.00
13热泵机组安装人工费及辅材1.00
14管道系统安装人工费及辅材1.00
15机组槽钢制作2.00
16配电柜1.00

四、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按照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方式。本次能源费托管包含电力、天然气及自来水,不含太阳能光伏发电及供热热力的托管,不包括非托管方投资改造的能源系统的日常运营人工、维修维护费、消耗性材料费等。
托管方负责本次招标明确的节能措施的投资、改造及运营,市机关事务局以上述年能源托管费用为支付标准,按月支付托管方能源费用,托管方负责向电力(含光伏发电)、燃气、自来水公司按月缴纳市民服务中心实际发生费用。项目合同结束后,托管方投资的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
托管方(如以联合体投标时含投标联合体成员),需要承诺可以在招标方的要求下,为招标方提供不低于本地国家电网售电价格的电力供应,并同意在向招标方开展具体售电业务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根据当时电力价格约定售电价格。本项目预算包含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向城投新能源公司支付市民中心实际使用光伏发电的费用,按光伏消纳及储能使用时段实时电价的95%结付。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改造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改造完成后,双方经过验收后下月开始进入托管期,托管时间10年。项目托管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13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递交电子备份文件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所属公司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间为6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联系方式:徐金凤024-22822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联系方式:024-82903888
邮箱地址:lnjxztb@126.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0387858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波、马小琳
电  话:024-8290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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