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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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撰写单位: |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7-01 | 项目概况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2092 项目名称: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为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在前期电子档案一期、二期建设中,中心已完成部分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及基础档案管理系统的搭建,初步实现了电子档案的集中存储与查询服务。然而,当前仍有45万页历史纸质档案因年代跨度大、保存分散、载体老化等问题,尚未完成数字化处理,导致档案调阅效率低、存储空间紧张、长期保存风险高等矛盾突出,难以满足业务高频查询与数据共享需求。 同时,随着档案管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系统功能优化、数据安全保障、用户操作培训等运维需求日益增加,需专业技术团队提供驻场支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与服务效能提升。为此,中心启动电子档案三期建设,重点聚焦45万页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与档案系统软件驻场运维服务,旨在全面实现档案资源电子化覆盖,强化系统运维保障能力,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档案数据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期:自合同签署后4个月; 驻场运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署后30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磋商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3496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五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8700104003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 电 话:024-310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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