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楼顶防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WLNPJ-G1009)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5-27

【招标公告】楼顶防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WLNPJ-G1009):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楼顶防水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楼顶防水改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LNPJ-G1009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施工图纸涉及建筑工程配套物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26572.1元,招标控制价226572.1元。
4.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30日(具体工期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5.招标范围: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文件说明为准,即建筑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守秘密要求。
6.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10.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盘锦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06月04日(具体电话通知)。
(二)踏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 王先生
(四)联系电话:1874230006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发售地点:邮箱领取(pj28243399@163.com)
2.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E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F企业资质证书;G安全生产许可证;H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pj28243399@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采购机构向审核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未通过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出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报名咨询电话:王先生、18742300066 。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正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18704277161。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34260929
邮 箱:pj28243399@163.com
地 址:辽宁省 盘锦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870427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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