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M202505008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202505008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所提供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即财政部门写明“(单位名称)予以备案”并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2、采购人名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M202505008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202505008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征用北方长龙供热公司供热设施补偿费用评估项目(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所提供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即财政部门写明“(单位名称)予以备案”并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2、采购人名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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