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46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通过市民政局指定的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
★(4)服务内容:
★一、改造范围: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沈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60-79 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 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79 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改造对象家庭应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改造的房屋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纳入拆迁规划。2021 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二、改造内容:
1.评估
对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的改造需求进行改造前评估、改造后评估服务。
2.改造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 (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先特困后低保)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坚持“一户一策”。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家庭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策”
3.坚持严格规范。各地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审批、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等过程中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4.改造内容
改造项目参照省民政厅推荐参考清单,结合沈阳市实际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政策延续性,确定《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改造企业需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符合其改造意愿为前提,逐户确定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
5.改造方式
市民政局招选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改造项目的策划组织、培训指导、方案审核、技术支持、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工作;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开展改造需求入户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进行设备配置,做好服务对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培训工作,落实维保责任。
★三、改造流程
1.资格认证
老年人实际居住地址、房产证明地址和实际改造房屋地址须一致,在居住地社区进行申请。申请人须填写《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社区(村)受理后,将材料上报街道(乡镇)复审,再由各区、县(市)民政局审批,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改造对象名单。相关登记审批信息须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适老化改造”模块,并上传相关材料各地区民政局在确定改造户名单前,要与本地区残联进行数据核对,避免出现重复改造。
2.能力评估
按照《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由各地区民政局招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对以失能为条件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流程录入“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生成评估报告。
3.入户设计
由改造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结合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适老化改造方案,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提报《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进行审核。
4.协议签订
改造方案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的,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家庭适老化改造协议,约定施工时间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
5.改造施工
由改造机构依据改造方案,为服务对象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过程应录入至“适老化改造”系统。改造结束后,改造机构要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培训。
6.工作验收
改造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申请验收,提交《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各地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做好配合入户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第三方机构将验收单反馈各地区民政局,录入“适老化改造”模块存档各区、县(市) 组织街道(乡镇)对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查验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各地区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督促改造企业限期整改。
7.售后服务
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后,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至少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人工、部件的维修维护,包括硬件保修、电话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持等服务。
改造完成后,改造机构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改造各方的权责利关系。
其他说明
1.空巢老人。指没有子女照顾、独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二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三是儿女远在外地的老年人。
2.留守老人。指那些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 (6个月以上)离开农村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农村老年人。
3.需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范围。一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 60-79 岁需由评估确定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二是对需按每户最高3000 元进行卧室改造及护理产品设备配置的老年人。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8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80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huotai666@126.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040098980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46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通过市民政局指定的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
★(4)服务内容:
★一、改造范围: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沈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60-79 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 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79 周岁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
改造对象家庭应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改造的房屋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纳入拆迁规划。2021 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二、改造内容:
1.评估
对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的改造需求进行改造前评估、改造后评估服务。
2.改造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 (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先特困后低保)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坚持“一户一策”。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家庭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策”
3.坚持严格规范。各地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审批、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等过程中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4.改造内容
改造项目参照省民政厅推荐参考清单,结合沈阳市实际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政策延续性,确定《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改造企业需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符合其改造意愿为前提,逐户确定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
5.改造方式
市民政局招选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改造项目的策划组织、培训指导、方案审核、技术支持、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工作;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开展改造需求入户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进行设备配置,做好服务对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培训工作,落实维保责任。
★三、改造流程
1.资格认证
老年人实际居住地址、房产证明地址和实际改造房屋地址须一致,在居住地社区进行申请。申请人须填写《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社区(村)受理后,将材料上报街道(乡镇)复审,再由各区、县(市)民政局审批,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改造对象名单。相关登记审批信息须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适老化改造”模块,并上传相关材料各地区民政局在确定改造户名单前,要与本地区残联进行数据核对,避免出现重复改造。
2.能力评估
按照《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由各地区民政局招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对以失能为条件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流程录入“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生成评估报告。
3.入户设计
由改造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结合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适老化改造方案,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提报《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进行审核。
4.协议签订
改造方案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的,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家庭适老化改造协议,约定施工时间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改造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
5.改造施工
由改造机构依据改造方案,为服务对象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过程应录入至“适老化改造”系统。改造结束后,改造机构要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培训。
6.工作验收
改造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申请验收,提交《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各地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做好配合入户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第三方机构将验收单反馈各地区民政局,录入“适老化改造”模块存档各区、县(市) 组织街道(乡镇)对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查验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各地区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督促改造企业限期整改。
7.售后服务
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后,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至少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人工、部件的维修维护,包括硬件保修、电话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持等服务。
改造完成后,改造机构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改造各方的权责利关系。
其他说明
1.空巢老人。指没有子女照顾、独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二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三是儿女远在外地的老年人。
2.留守老人。指那些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 (6个月以上)离开农村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农村老年人。
3.需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范围。一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 60-79 岁需由评估确定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二是对需按每户最高3000 元进行卧室改造及护理产品设备配置的老年人。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序号 | 对象类别 | 改造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老人) | (一)卧室改造及护理产品配置 | 配置护理床 | 有助于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侧翻、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便于照护人员开展护理服务。不具备配置护理床条件的可配置起床器等替代设备。 |
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
3 | 配置辅助移位设备 | 如轮椅、移位板、翻身枕、起身辅助带等设备,辅助照护人员帮助失能老人上下床、翻身、移动、乘坐轮椅等。 | ||
4 | 其他老人 | (二)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5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
6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
7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
8 | (三)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属于工程类改造) | |
9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属于工程类改造,同时需要遴选推拉门) | ||
10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属于工程类改造) | ||
11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
12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
13 | 其他老人 |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拆除浴缸属于工程类改造,拆除后需要把地面墙面进行改造恢复)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
18 | (五)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属于工程类改造) |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属于工程类改造) | ||
20 | (六)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
24 | (七)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导盲杖等。 |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
28 | 其他老人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
29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8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80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huotai666@126.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040098980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