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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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5-07

   项目概况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52
项目名称: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概况
和平区排水防涝项目包含长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仙岛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长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长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北二马路排水改造工程、和平大街系统支线建设(哈尔滨路、西塔街、北七马路)、十三纬路排水改造工程、光荣街排水改造工程、红椿路积水点改造工程、三经街系统排水工程等相关内容,项目为改建雨水管线,改建d=0.5~3.0m雨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共15826m,双孔3.6m×1.5m雨水暗渠共30m,清扫疏通和平区雨水管线共19325m。
和平区排水防涝项目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 区段长度(m) 备注
1 长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 长白南路(金阳大街西侧-长白泵站进水管线)新建d=1.0-2.4m,顶管施工。工作井29座。 2266
2 仙岛二街排水改造工程 在仙岛二巷(仙岛南路-长白南路)新建d=1.5m雨水管线,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 458
3 长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 在长白二街(仙岛南路~长白泵站)新建d=1.0~2.2m雨水管道881m,在长白二街(长白泵站-长白内河)新建DN2800泵站出水管线911m、双孔3.6m×1.5m雨水暗渠30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10座。 1822
4 长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 本工程为长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是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的子项目,起点为南京南街,终点为长白四街,长度356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 356
5 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 主要工程内容为南起长白内河北至浑河,新建双排d=2.2m兩水管道246m,新建A=3*2m暗渠128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2座。 374
6 北二马路排水改造工程 本工程属于新建雨水管道工程,主要目的是解决同泽北街及中山路部分点位的积水问题,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在北二马路新建d=1.5m雨水管道307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 307
7 和平大街系统支线建设(哈尔滨路、西塔街、北七马路) (1)和平大街系统支线建设—哈尔滨路工程内容为在哈尔滨路新建2d=1.0-1.2m雨水管道1457m。顶管施工。工作井7座。(2)西塔街排水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在西塔街新建d=1.5-2.0m雨水管道625m。顶管施工。工作井14座。(3)和平大街系统支线建设—北七马路主要工程内容为在北七马路新建d=2.4m雨水管道972m。顶管施工。工作井23座。 3054
8 十三纬路排水改造工程 在十三纬路(光荣街-南四经街)新建d=0.8-1.2m雨水干线748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 748
9 光荣街排水改造工程 在光荣街(十三纬路-振兴街)新建d=1.8m雨水干线399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 399
10 红椿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在红椿路及和湾街上新建d=0.8~2.6m雨水管线1700m,d=0.6m污水管线204m,1座一体化泵站,泵站规模2m3/s,DN1000m清淤831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2座。 1700
11 三经街系统排水工程 在三经街(西滨河路-哈尔滨路)新建d=1.0-3.0m,雨水干线3445m。三经街项目分成三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及第七标段(1)第一标段:YA1-YA46(不含YA46)(桩号KO+006.26~K2+069.86),起点西滨河路,终点六纬路新建3.0m雨水干线2066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19座。(2)第三标段:YA46-YA69(不含YA69)(桩号K2+069.86~桩号K3+017.06),起点六纬路,终点皇寺路,新建3.0m雨水干线248m。新建2.0m雨水干线250m。新建1.8m雨水干线210m。新建1.5m雨水干线240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8座。(3)第七标段:YA69-YA79(桩号K3+017.06-K3+447.93),起点皇寺路,终点哈尔滨路,新建1.5m雨水干线141m。新建1.2m雨水干线132m。新建1.0m雨水干线162m。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顶管施工。工作井5座。 3445

二、工作依据
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3)《建筑与市政工程荷载规范》(GB 55001-2021);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6)《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8)《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9)《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
10)《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12)《顶管工程技术规程》(DB21∕T-3360-2021);
13)《岩土工程监测技术规程》(DB21/T 3823—2023);
1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6);
15)其他由国家、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指定的工程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1 第三方监测工作内容
1)本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自身支护结构及影响范围内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为业主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用以评定工程在施工期间安全性及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业主及时掌握独立、客观、公正的监测数据和施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危及环境安全的隐患或事故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可有效的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为设计单位提供现场实测结果,通过与理论计算值对比,用反分析法来修正设计参数,使之更准确地反映实际施工状态,从而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原有的设计方案,以指导下阶段的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为其他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参考。
3)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判断工程的安全状态,发现可能出现的事故先兆,防止破坏性事故的发生,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做到施工可预控性和防患于未然。
2 工作量说明
工作量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监测工作量说明
监测工作量说明
1 项目及周期
(1)监测项目及主要工作内容
和平区排水防涝项目包含长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仙岛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长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长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北二马路排水改造工程、和平大街系统支线建设(哈尔滨路、西塔街、北七马路)、十三纬路排水改造工程、光荣街排水改造工程、红椿路积水点改造工程、三经街系统排水工程等相关内容,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工程的支护结构、结构自身、周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进行独立的监测及巡查,具体项目应包括:地表及管线沉降监测、支护结构桩顶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等。对全线施工、监理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日常检査与管理,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做好监测工作。
(2)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应从施工前测定监测项目的初始值开始,直至施工完成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结束,暂定施工周期为2个月。具体以满足现场实际施工要求为准。
2 监测工作量
(1)监测点位布设
监测点布设由施工单位负责布设,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等相关要求对监测点布设进行检查、验收。
(2)点位布设原则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图纸中相关要求对施工单位监测点位进行验收,具体布设原则如下:
1)钢板桩支护开槽施工:对于开挖深度大于3m的基坑进行监测,沿基坑纵向每隔20m设置一处桩顶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点,每隔40m设置一组地表沉降监测断面,断面应涵盖基坑主要及次要影响区。具体参照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2)顶管施工:对全部工作井及顶管隧道进行监测,工作井在基坑四边中间部位设置一组地表沉降监测断面,每个断面5个测点;设置四个桩顶位移监测点,与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在同一断面处。顶管隧道在隧道中心线每隔10m设置一个沉降监测点,每隔30m设置一组沉降监测断面,每个断面7个测点,具体参照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3)监测频率
第三方监测频率不少于设计文件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等规定的施工监测频率的1/3,出现数据异常时承包人应提高监测频率。
3 成果要求
出具满足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fs1234@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40006052514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新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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