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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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皖E2-17-2025-0103
标段名称
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标段编号
皖E2-17-2025-0103001-1
招标人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一代码
2408-340523-04-02-722460
最高限价
***.35元
代理机构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9:00:00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进场,于2025年12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进场,于2025年12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地址
山东省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投标价(元)/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2015201612168)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55-513078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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