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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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台安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4-2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321-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启时间由“2025年5月20日13时30分”改为“2025年5月21日13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按照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投标。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19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jyguihua@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台安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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