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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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招标编号:LNZCCG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 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 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lnzxgczx@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 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 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七、其他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5 月 0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CG2025016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折扣率 100%) 采购需求: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零星维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 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 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30,下午 12:30 至 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lnzxgczx@163.com 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采 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lnzxgczx@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 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 709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zxgc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 70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zxgc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霞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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