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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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HLN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4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企业;(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证书;
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
保险关系(提供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并且项目经理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
无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提供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5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2025 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振华(辽宁)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N2025-013。
项目名称: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14,144.3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4,144.32元。
采购需求:2025年本溪销售分公司第一批安全隐患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企业;(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证书;
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
保险关系(提供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并且项目经理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
无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提供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4月19日至 2025 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4月 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4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予返还).
注:投标邀请书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57号
联系方式: 刘涛 1394241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18512407079
邮箱地址:16521311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185124070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57号
联系人:刘涛
电 话:13942411918
电子邮件:13942411918@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18512407079
电子邮件: 1652131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术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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