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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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P2025041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8.412716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包含:治理河道、新建绿滨垫、 人工砍树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投 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500元/套,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 公寓2#楼1单元1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 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七、其他 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20250415001 项目名称: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6元 最高限价:***.16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汤池镇河深沟村5-3组河段护坡工程,包含:治理河道、新建绿滨垫、 人工砍树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施工完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投 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 1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冂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 楼1单元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 楼1单元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 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查验后返还, 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 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人代 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 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集环路105号 联系方式:***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地址:673775559@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181800000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日联系人:李景凤 电 话:***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集环路10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6737755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6737755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八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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