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4-18
【招标公告】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中德开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
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JJ202504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日(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心A
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中德开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
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
心A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设施孵化基地G48-产创中心A
区)资金申请报告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一、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
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三、方式:(一)、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冫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
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二)、邮箱报名:提供以下报名
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jj88566@163.com 进行报名,发送邮箱后投标单位必须电
话通知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24-31086855-807,否则因投标单位未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使代
理公司错漏了投标单位的信息代理公司概不负责。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扫描
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
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四、售价: 元(人民币),文
¥500.0
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2
室)
七、其他
1.预算金额:22万元
2.最高限价:22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15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
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中德开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中德开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6号甲3(全部)314室
联系人:张昕俞
电 话:024-252986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人: 杨添舒、张荣芳
电 话: 024-31086855-807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尥涛舒(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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