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 | 项目名称 |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
2.项目编号:jnsbtf-2025zb12
二、招标人: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旅顺西站(大连市旅顺口区海韵路1020号)
三、项目概况:
3.1投标单位负责对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工作内容。
3.2 投标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现场设备勘察,充分了解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设备情况,具体材料及设备数量以投标人现场踏勘实测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和说明。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电话:13644119536 0411-62687073 。
3.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实施中,如有涉及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我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做好安全措施落实。
3.4原则上施工利用招标人旅客登船桥作业间隙进行,如必须停用设备施工,需要提前10天申请,每次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设备使用。
3.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工包料,维修所需备件及材料由中标方提供。
四、项目承接形式
4.1投标单位要具备带有液压装置并PLC控制的电气维修相关经验(附2021年1月1日以来带有液压装置并PLC控制的电气维修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项),信誉、安全、质量好。
4.2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4.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五、报价依据、轮次
5.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5.2本项目实行两 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六、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在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60 天内完成。
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七、质量要求
7.1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后,恢复原有旅客登船桥全部功能,符合招标方的相关要求。
7.2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电缆符合国家标准GB/T 19666-2005、GB/T 9330-2008和GB/T 5023-2006的相关要求;接线箱符合GB 7251.1-2013,外壳防护等级IP5符合GB/T 4208-2017。
7.3电缆防护软管具有合格证,每管只穿1根电缆。
7.4铺设的电源电缆不得低于原有电缆容量,电缆按照原有线缆进行布线,室外电缆需要做好密封防护,防尘等级不低于IPO8、防水等级不低于IPX8,中途不得接线,电缆与传感器电缆相连部位需要配有防雨防腐接线盒,采用端子连接,不准电缆线直接连接;对原有电缆进行拆除。
7.5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的元件安装要求符合我国国家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
7.6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7.7项目竣工前3 天,中标人应提交竣工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7.8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该项目规定的质量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材料质量需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要求符合国家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拆除外部设备时要先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拆除,同时拆下的所有器件及电缆都归我公司。
7.9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24个月。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设备问题及故障,经双方共同确认,系中标方责任造成的,中标方应无偿给予维修;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专业人员须3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中标人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中标人应负责补足,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详见合同附件。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8.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9.1项目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7% 费用。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9.2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9.3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其他要求
10.1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10.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10.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10.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十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12.2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最新年报公示信息);
(4)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7)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
①2021年1月1日以来带有液压装置并PLC控制的电气维修项目合同复印件
(8)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2);
(9)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12.3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 (附项目负责人、各工种人员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进度计划);
(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十三、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3.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3)未加盖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12)投标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现场设备勘察,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按照附件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工作内容,逐项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3.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投标单位报名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谈判,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十四、招标日期安排
1.2025年4月16日发布招标信息。
2.2025年4月25日17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人:***,电话:*** 。
3.开标地点: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人保留随时终止招标的权利,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予任何理由。
附件: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工作内容
附件4: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合同
附件1: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 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书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实施,并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的要求。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 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7、我方承诺: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 | |||
投标单位资质 | | |||
工程名称 | | |||
招标报价 | 含税报价 | | 增值税税率 | |
不含税报价 | | |||
工程质量等级 | 保证达到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工作内容。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原电缆统计预估 | |||||||
位置1 | 电缆 | 长度M | 位置2 | 电缆 | 长度M | 位置3 | |
C1 | 4*1² | 55 | J3 | 4*1² | 10 | SL10-1 | 坡度上、下限 |
C1 | 8*1² | 20 | J4 | 3*1² | 3 | SL5 | 伸长接船开关 |
3*1² | 3 | SL5A | 伸长接船开关 | ||||
3*1² | 3 | SL6 | 缩短停止位置 | ||||
C1 | 4*1² | 20 | J4 | 4*1² | 5 | SL33 | 光电测长校准 |
C1 | 屏4*1² | 20 | J4 | 屏4*1² | 5 | SL31 | 廊道长度A检测 |
C1 | 屏4*1² | 20 | J4 | 屏4*1² | 5 | SL32 | 廊道长度B检测 |
C1 | 3*1.5² | 20 | J4 | 3*1.5 | 5 | ELIN1 | 投光灯1 |
C1 | 4*1² | 15 | | | | WL3 | 障碍灯1 |
C1 | 15 | | | | WL4 | 障碍灯2 | |
C1 | 4*1² | 10 | | | | ELIN5 | 前门灯 |
C1 | 4*1² | 12 | | | | ELIN10 | 维修灯 |
C1 | 2*1.5² | 10 | | | | SL16A | 左遮蓬缩限 |
C1 | 2*1.5² | 10 | | | | SL17 | 左遮蓬伸限 |
C1 | 2*1.5² | 10 | | | | SL18A | 右遮蓬缩限 |
C1 | 2*1.5² | 10 | | | | SL19 | 右遮蓬伸限 |
C1 | 3*1.5² | 15 | | | | SL1 | 渡板检测位1 |
C1 | 3*1.5² | 15 | | | | SL3 | 渡板回收位1 |
C1 | 3*1.5² | 15 | | | | SL4 | 渡板回收位2 |
C1 | 3*1.5² | 15 | | | | SL26 | 左扶手检测 |
C1 | 3*1.5² | 15 | | | | SL27 | 右扶手检测 |
C1 | 3*1.5² | 15 | | | | SL2 | 渡板检测位2 |
C1 | 屏4*1² | 10 | | | | DA01 | 渡板倾角 |
C1 | 屏4*1² | 25 | | | | US1 | 超声波测高 |
C1 | 3*1.5² | 15 | | | | ELIN2 | 投光灯2 |
C1 | 3*1.5² | 15 | | | | ELIN3 | 投光灯3 |
C1 | 10*1 | 32 | J9 | | | | 信号线 |
| | | J9 | | | SBEM2 | 急停2 |
C1 | 10*1 | 32 | J9 | 3*1 | 5 | RLT1、2 | 油温高 |
3*1 | 5 | RLT3、4 | 油温低 | ||||
2*1² | 5 | YY1 | 渡板油压高 | ||||
2*1² | 5 | ZS1 | 油路阻塞 | ||||
2*1² | 5 | YY2 | 系统油压高 | ||||
2*1² | | ZS2 | 油路堵塞2 | ||||
C1 | 3*1.5² | 35 | J9 | 2*1.5 | | WL1 | 桥运行灯1 |
C1 | 3*1.5² | 35 | | | | WL2 | 桥运行灯2 |
C1 | 2*1.5² | 35 | | | | S6 | 急停1 |
C1 | 16*1.5 | 32 | J9 | 2*1² | 5 | SOL1 | 撤消卸荷阀1 |
2*1² | 5 | SOL2 | 撤消卸荷阀2 | ||||
2*1² | 5 | SOL3 | 通道上升阀 | ||||
2*1² | 5 | SOL4 | 通道快降阀 | ||||
2*1² | 5 | SOL5 | 通道慢降阀 | ||||
2*1² | 5 | SOL6 | 通道伸阀 | ||||
2*1² | 5 | SOL7 | 通道收缩阀 | ||||
2*1² | 5 | SOL8 | 通道下降阀 | ||||
2*1² | 5 | SOL9 | 渡板收回阀 | ||||
2*1² | 5 | SOL10 | 渡板伸放阀 | ||||
2*1² | 5 | SOL11 | 渡板锁定 | ||||
C2 | 3*1.5² | 35 | | | | WD1 | 报警喇叭 |
C2 | 3*10+1*10 | 30 | J9 | 3*10+1(2根) | 4 | M2 | 电机2 |
C2 | 3*10+1*10 | 30 | J9 | 3*10+1(2根) | 4 | M1 | 电机1 |
C2 | 3*1.5+1 | 30 | | | | M6 | 风机 |
J1 | 10*2.5² | 15 | J3 | 3*2.5² | 50 | | 插座 |
J1 | J3 | 3*1.5² | 50 | | 廊道开关 | ||
J1 | 3*2.5² | 15 | J3 | 3*2.5² | 50 | | 廊道风机 |
J1 | 3*25+2 | 50 | | | | C2 | 主动力线 |
J1 | 2*2.5 | 50 | | | | C2 | 电源线 |
以上为柔性电缆 | |||||||
C2 | 3*1.5+1 | 10 | | | | M7 | 卷帘门电机 |
C2 | 5*1 | 10 | | | | M8 | 左遮蓬电机 |
C2 | 5*1 | 10 | | | | M9 | 右遮蓬电机 |
J1 | 10*2.5² | 15 | J3 | 3*2.5² | 10 | | 插座2 |
J5 | 3*2.5² | 10 | | 插座3 | |||
J5 | 3*2.5² | 40 | | 插座4 | |||
J3 | 3*1.5² | 15 | | 廊道开关2 | |||
J5 | 3*1.5² | 15 | | 廊道开关3 | |||
J5 | 3*1.5² | 50 | | 廊道开关4 | |||
J1 | 3*2.5² | 15 | J5 | 3*2.5² | 15 | | 固定廊道风机1 |
J1 | 3*2.5² | 15 | J5 | 3*2.5² | 30 | | 固定廊道风机2 |
J1 | 3*2.5² | 15 | J5 | 3*2.5² | 40 | | 固定廊道风机3 |
J1 | 3*2.5² | 15 | J5 | 3*2.5² | 50 | | 固定廊道风机4 |
J1 | 3*2.5² | 15 | J3 | 3*2.5² | 25 | | 活动廊道风机 |
普通电缆 | |||||||
一、电缆及附件相关要求 1.1、投标单位负责对旅顺西站旅客栈桥系统电缆、防护软管、坦克链,接线端子更换。(电源进线、廊道内部照明、铁汽桥来客桥信号连接线缆除外。) 1.2、电缆使用品牌为德国和柔(HELUKABEL),柔性电缆规格YC型号,普通电缆使用YJY型号;接线端子品牌使用WAGO的弹簧连接端子;坦克链使用品牌为河北瑞奥,型号TDG45*250,长度6米、型号TDG45*150,长度3米;电缆防护软管品牌使用江苏京生软管有限公司,型号使用JSF型,内管钢带厚度0.5MM,外覆塑料厚度1MM。 | |||||||
二、接线箱相关要求 2.1、拆除客桥原有接线箱J3、J4,改为桥架铺设,接线箱J1与接线箱J4原本为电缆防护软管连接,现改为桥架铺设,活动部位使用坦克链连接,重新制作接线箱J9、客桥与铁汽桥信号接线箱重新制作,颜色参考原有颜色,使用防腐材料(316不锈钢,厚度1.5MM)。J9接线箱尺寸:600MM*600MM*250MM;信号箱:500MM*400MM*200MM,按要求进行安装。 2.2、桥架样式使用托盘式桥架,桥架尺寸:300*100厚度2MM,长度30米;桥架尺寸:100*50厚度1.5MM,长度20米,配相应弯头颜色米白色,使用防腐材料316不锈钢。 | |||||||
三、限位开关相关要求 3.1增加9套光电检测开关,品牌为欧姆龙E2E-X14MD1,检测距离不少于12MM,含防雨雪罩支架及线缆铺设,程序调试,与原有限位开关互为备用,并对原有限位开关进行维护,并;限位开关分别是:坡度上限、坡度下限、伸长接船开关、伸长接船开关、缩短停止位置、渡板检测位1、渡板检测位2、渡板回收位1、渡板回收位2。 | |||||||
投标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现场设备勘察,充分了解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设备情况,具体材料及设备数量以投标人现场踏勘实测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和说明。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电话:13644119536 0411-62687073 。 |
附件4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
维修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
签订地点: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及范围
(一)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
(二)项目地点:旅顺西站(大连市旅顺口区海韵路1020号)
(三)项目内容:
3.1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电缆更换明细
|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电缆 | |||||
序号 | 位置1 | 电缆 | 位置2 | 电缆 | 位置3 | |
1 | C1 | 4*1² | J3 | 4*1² | SL10-1 | 坡度上、下限 |
2 | C1 | 8*1² | J4 | 3*1² | SL5 | 伸长接船开关 |
3 | 3*1² | SL5A | 伸长接船开关 | |||
4 | 3*1² | SL6 | 缩短停止位置 | |||
5 | C1 | 4*1² | J4 | 4*1² | SL33 | 光电测长校准 |
6 | C1 | 屏4*1² | J4 | 屏4*1² | SL31 | 廊道长度A检测 |
7 | C1 | 屏4*1² | J4 | 屏4*1² | SL32 | 廊道长度B检测 |
8 | C1 | 3*1.5² | J4 | 3*1.5 | ELIN1 | 投光灯1 |
9 | C1 | 4*1² | | | WL3 | 障碍灯1 |
10 | C1 | | | WL4 | 障碍灯2 | |
11 | C1 | 4*1² | | | ELIN5 | 前门灯 |
12 | C1 | 4*1² | | | ELIN10 | 维修灯 |
13 | C1 | 2*1.5² | | | SL16A | 左遮蓬缩限 |
14 | C1 | 2*1.5² | | | SL17 | 左遮蓬伸限 |
15 | C1 | 2*1.5² | | | SL18A | 右遮蓬缩限 |
16 | C1 | 2*1.5² | | | SL19 | 右遮蓬伸限 |
17 | C1 | 3*1.5² | | | SL1 | 渡板检测位1 |
18 | C1 | 3*1.5² | | | SL3 | 渡板回收位1 |
19 | C1 | 3*1.5² | | | SL4 | 渡板回收位2 |
20 | C1 | 3*1.5² | | | SL26 | 左扶手检测 |
21 | C1 | 3*1.5² | | | SL27 | 右扶手检测 |
22 | C1 | 3*1.5² | | | SL2 | 渡板检测位2 |
23 | C1 | 屏4*1² | | | DA01 | 渡板倾角 |
24 | C1 | 屏4*1² | | | US1 | 超声波测高 |
25 | C1 | 3*1.5² | | | ELIN2 | 投光灯2 |
26 | C1 | 3*1.5² | | | ELIN3 | 投光灯3 |
27 | C1 | 10*1 | J9 | | | 信号线 |
28 | | | J9 | | SBEM2 | 急停2 |
29 | C1 | 10*1 | J9 | 3*1 | RLT1、2 | 油温高 |
30 | 3*1 | RLT3、4 | 油温低 | |||
31 | 2*1² | YY1 | 渡板油压高 | |||
32 | 2*1² | ZS1 | 油路阻塞 | |||
33 | 2*1² | YY2 | 系统油压高 | |||
34 | 2*1² | ZS2 | 油路堵塞2 | |||
35 | C1 | 3*1.5² | J9 | 2*1.5 | WL1 | 桥运行灯1 |
36 | C1 | 3*1.5² | | | WL2 | 桥运行灯2 |
37 | C1 | 2*1.5² | | | S6 | 急停1 |
38 | C1 | 16*1.5 | J9 | 2*1² | SOL1 | 撤消卸荷阀1 |
39 | 2*1² | SOL2 | 撤消卸荷阀2 | |||
40 | 2*1² | SOL3 | 通道上升阀 | |||
41 | 2*1² | SOL4 | 通道快降阀 | |||
42 | 2*1² | SOL5 | 通道慢降阀 | |||
43 | 2*1² | SOL6 | 通道伸阀 | |||
44 | 2*1² | SOL7 | 通道收缩阀 | |||
45 | 2*1² | SOL8 | 通道下降阀 | |||
46 | 2*1² | SOL9 | 渡板收回阀 | |||
47 | 2*1² | SOL10 | 渡板伸放阀 | |||
48 | 2*1² | SOL11 | 渡板锁定 | |||
49 | C2 | 3*1.5² | | | WD1 | 报警喇叭 |
50 | C2 | 3*10+1*10 | J9 | 3*10+1(2根) | M2 | 电机2 |
51 | C2 | 3*10+1*10 | J9 | 3*10+1(2根) | M1 | 电机1 |
52 | C2 | 3*1.5+1 | | | M6 | 风机 |
53 | J1 | 10*2.5² | J3 | 3*2.5² | | 插座 |
54 | J1 | J3 | 3*1.5² | | 廊道开关 | |
55 | J1 | 3*2.5² | J3 | 3*2.5² | | 廊道风机 |
56 | J1 | 3*25+2 | | | C2 | 主动力线 |
57 | J1 | 2*2.5 | | | C2 | 电源线 |
58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坡度上限 |
59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坡度下限 |
60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伸长接船开关 |
61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伸长接船开关 |
62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缩短停止位置 |
63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渡板检测位1 |
64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渡板检测位2 |
65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渡板回收位1 |
66 | C1 | 3*1² | | | | 新增光电渡板回收位2 |
| 1~66电缆使用品牌为德国和柔(HELUKABEL),规格YC型号的柔性电缆 | |||||
67 | C2 | 3*1.5+1 | | | M7 | 卷帘门电机 |
68 | C2 | 5*1 | | | M8 | 左遮蓬电机 |
69 | C2 | 5*1 | | | M9 | 右遮蓬电机 |
70 | J1 | 10*2.5² | J3 | 3*2.5² | | 插座2 |
71 | J5 | 3*2.5² | | 插座3 | ||
72 | J5 | 3*2.5² | | 插座4 | ||
73 | J3 | 3*1.5² | | 廊道开关2 | ||
74 | J5 | 3*1.5² | | 廊道开关3 | ||
75 | J5 | 3*1.5² | | 廊道开关4 | ||
76 | J1 | 3*2.5² | J5 | 3*2.5² | | 固定廊道风机1 |
77 | J1 | 3*2.5² | J5 | 3*2.5² | | 固定廊道风机2 |
78 | J1 | 3*2.5² | J5 | 3*2.5² | | 固定廊道风机3 |
79 | J1 | 3*2.5² | J5 | 3*2.5² | | 固定廊道风机4 |
80 | J1 | 3*2.5² | J3 | 3*2.5² | | 活动廊道风机 |
| 67~80电缆使用品牌为德国和柔(HELUKABEL),规格YJY型号普通电缆 | |||||
| 注:数量以现场踏勘实测为准 |
3.2乙方负责对旅顺西站旅客栈桥系统电缆、防护软管、坦克链,接线端子等更换。(电源进线、廊道内部照明、铁汽桥来客桥信号连接线缆除外。)
3.3接线端子品牌使用WAGO;坦克链使用品牌为河北瑞奥;电缆防护软管品牌使用上海天宇塑胶。接线端子品牌使用WAGO的弹簧连接端子;坦克链使用品牌为河北瑞奥,型号TDG45*250,长度约6米、型号TDG45*150,长度约4米;电缆防护软管品牌使用江苏京生软管有限公司,型号使用JSF型,内管钢带厚度0.5MM,外覆塑料厚度1MM。
3.4拆除客桥原有接线箱J3、J4,改为桥架铺设,接线箱J1与接线箱J4原本为电缆防护软管连接,现改为桥架铺设,活动部位使用坦克链连接,重新制作接线箱J9、客桥与铁汽桥信号接线箱重新制作,颜色参考原有颜色,使用防腐材料(316不锈钢,厚度1.5MM)。J9接线箱尺寸:600MM*600MM*250MM;信号箱:500MM*400MM*200MM,按要求进行安装。
3.5桥架样式使用托盘式桥架,桥架尺寸:300*100厚度2MM,长度约30米;桥架尺寸:100*50厚度1.5MM,长度约20米,配相应弯头颜色米白色,桥架材质316不锈钢。
3.6增加9套光电检测开关,品牌为欧姆龙E2E-X14MD1,检测距离不少于12MM,含防雨雪罩支架及线缆铺设,程序调试,与原有限位开关互为备用,并对原有限位开关进行维护,并;限位开关分别是:坡度上限、坡度下限、伸长接船开关、伸长接船开关、缩短停止位置、渡板检测位1、渡板检测位2、渡板回收位1、渡板回收位2。
3.7为减少施工对运输生产的影响,施工尽量安排在旅客登船桥作业间隙时间进行,必须旅客登船桥系统停用的施工,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天内回复,逾期回复不计工期内,旅客登船桥系统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天,施工期间保证旅客登船桥正常运行,不能影响旅客上下渡船。
3.8乙方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恢复旅客登船桥系统正常使用。
(四)承包范围:3.1条至3.7条内容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合同价款:本项目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项目款总计(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增值税元)。
第二条 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7.1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后,恢复原有旅客登船桥全部功能,符合甲方的相关要求。
7.2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电缆符合国家标准GB/T 19666-2005、GB/T 9330-2008和GB/T 5023-2006的相关要求;接线箱符合GB 7251.1-2013,外壳防护等级IP5符合GB/T 4208-2017。
7.3电缆防护软管具有合格证,每管只穿1根电缆。
7.4电缆按照原有线缆进行布线,室外电缆需要做好密封防护,防尘等级不低于IPO8、防水等级不低于IPX8,中途不得接线,电缆与传感器电缆相连部位需要配有防雨防腐接线盒,采用端子连接,不准电缆线直接连接;对原有电缆进行拆除。
7.5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的元件安装要求符合我国国家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
7.6 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乙方自验自评后进行。
7.7项目竣工前3 天,乙方应提交竣工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7.8乙方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原有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材料质量需经甲方方确认后方可使用,安装要求符合国家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的相关标准,拆除外部设备时要先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拆除,同时拆下的所有器件及电缆都归我公司。
7.9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24个月。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设备问题及故障,经双方共同确认,系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无偿给予维修;乙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专业人员须3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项目维修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采用现场维修方式:
1.乙方应派出足够的、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2.在维修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指派一名本方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3.维修范围内报废材料的处理方式:
在维修期内涉及的报废材料,全部交由甲方保管,并由甲方统一办理报废物资手续。
4.维修计划:
在本次设备维修开始前5日内,乙方应提供本次设备维修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培训计划:
乙方应在本次设备维修开始前,提供所有参加维修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记录,记录交由甲方保存。
6.现场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第四条合同期限
(一)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60 天内完成。
第五条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项目费用:
双方同意选择固定价款方式。合同费用总额为(含增值税)大写: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元,税率为%,增值税元。
(二)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取的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7% 费用,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7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 项目的验收
(一)验收标准:乙方对项目完成后,工程质量按合同项目内容、项目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维修项目完成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项目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或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三)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四)完成验工计价。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检修维护费用。
(二)根据项目维修的需要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
(三)按合同约定验收项目。
(四)验收项目时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有权对乙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根据检查情况核减维修费用。
(六)有权要求乙方将维修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身份证明、岗位任职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七)乙方维修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维修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损失。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装、电气等图纸资料交与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三)乙方作业人员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培训记录及持证上岗证件信息。并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注明作业项目和地点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四)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如遇不能按时完成项目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届满前至少 2天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甲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延长;甲方不同意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处理。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修工作转包或分包。
(六)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应当负责免费检修维护,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在项目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八)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应全力施救、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未积极施救或处置不当的,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业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参加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礼金、礼品。对于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配合甲方对与乙方有业务联系的甲方工作人员廉洁合规情况调查,提供相关交易记录、文件、公文及其他证据材料。举报电话:0535-2932087
(十一)乙方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或人身伤亡等事件后,应当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到甲方或(及)上级单位信访、缠访情况,或者形成不良舆情致使甲方或(及)上级单位名誉受损。
(十二)乙方保证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十三)严格执行旅顺西站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十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项目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十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十七)配合甲方完成验工计价。
(十八)保证所提供的项目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第九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项目款内,按合同项目价款的3 %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 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24个月。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期间,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等导致的设备问题或导致甲方其他设备故障或损坏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每超过8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三)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设备遭受损失,或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四)乙方将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进行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20%违约金。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维修未达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0.0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
(八)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聘任的高级职务人员或业务代表为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1%元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九)发生到甲方或(及)上级单位信访、缠访或者形成不良舆情致使甲方或(及)上级单位名誉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带离信访人员、消除不良影响等措施。以上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
(十)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向乙方索贿,或乙方不配合甲方对与乙方有业务联系的甲方工作人员廉洁合规情况调查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 % 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逾期30日仍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经乙方检修维护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及以上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送修设备交由其他检修维护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全新、非原厂配件的。
4.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设备配件的。
5.因乙方检修维护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设备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
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或丧失履行本合同合法资质的。
7.其他情形:/ 。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60号11号楼
邮政编码:264000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份。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七)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附件1:安全协议
附件2:工程项目廉政协议书
附件3: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维修项目业务从业人员信息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1
安 全 协 议
工程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
甲方: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在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设备维修安全措施,并报甲方业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乙方培训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培训档案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告知乙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办法,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等有关人员签认《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作业场所安全告知书》进行交底,包括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装备、紧急情况的处理、救护方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相应的作业票证。
4.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5.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监管、现场协调、现场检查责任,安排人员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并对乙方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进场条件进行确认。
6.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乙方职责
乙方作为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甲方《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及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安全要求。在给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过程中是安全责任主体,对因乙方原因造成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作业安全方面:
1.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火灾事故;
(4)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乙方是设备维修工作的安全责任主体,对设备维修质量和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指定人员对设备维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乙方是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危险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要在有效期内,并持证上岗。乙方作业人员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培训记录及持证上岗证件信息。
4.乙方对所承担的设备维修项目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梳理项目可能涉及的危险作业,识别作业区域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申请开具作业票证。要针对维修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培训、考试记录留存备查,并向甲方提报安全培训考试成绩。
5.乙方维修作业必须按照国铁集团及甲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6.因设备维修工作需要,乙方在港区使用电焊、乙炔、氧气等明火作业时,应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经乙方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甲方港站综合车间(安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同时将安全措施一并报备后方可作业,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因设备维修工作需要,乙方需接引临时电源时,需按甲方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在设备维修期间,应注意对甲方既有设备设施的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9.乙方员工设备维修作业期间,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因道路交通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人身伤亡、罚款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消防用电方面:
1.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用电安全规定,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设备维修人员不得在港区和作业场所吸烟,不得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
3.乙方维修作业后,要对堆放、拆除的物料及时进行清除,维修器具、材料放置须按甲方要求摆放,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运输生产。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具体工作的人员必具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5.乙方做好对有关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6.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消防用电安全管理要求及电动车管理规定,在港区内严禁吸烟,所有区域严禁放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使用燃气灶,严禁堵塞疏散通道、楼梯,遮挡、严禁覆盖消防器材;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和挪用。
(三)内保治安方面:
1.乙方应做好维修作业人员内保、治安教育与管理,因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维修服务期间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旅顺西站港区。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业时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维修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维修作业,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甲方指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乙方指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考核管理
乙方违反第二条款安全规定的,视情节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检查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款中扣除。考核标准:
1.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约金100元/人次。
2.施工人员在港区吸烟、乱扔乱丢垃圾,违约金100元/人次。
3.危险作业人员未携带证件上岗的,违约金200元/人次。
4.乙方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甲方《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申请开具相关作业票证,违约金500元/次。
5.未经甲方电源、水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搭接电源、水源的,违约金100元/处;甲方同意搭接电源或水源,但乙方的断路器、插座、漏电保护器等不符合要求的,违约金50元/个。
6.未落实甲方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被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违约金200元/件次。
六、本协议期限自维修作业开始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后结束。
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2
项目廉政协议书
发包人/买方(甲方):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卖方(乙方):
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系统维修项目
项目地点:旅顺西站(大连市旅顺口区海韵路1020号)
为加强铁路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铁路建设市场,依据原铁路总公司与七大企业集团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规范廉洁铁路建设市场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283号,以下简称“283号文”)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
1. 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
2. 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 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务。
4.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项目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5.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上述不正当利益。
6.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35-2932189 ),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7. 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人员及机关、区域指挥部等其他人员)的义务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含甲方家庭成员及亲戚,下同)行贿。
2. 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 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违规提供车辆。
4. 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项目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
5. 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项目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纪检组织(联系电话:)及甲方的纪检组织报告。
6. 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纪检组织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2. 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1、2、3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1、2、3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 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4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 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5. 乙方不履行第1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因受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法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283号文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2)甲方依据283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6. 乙方不履行第二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283号文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2)甲方依据283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7、乙方不履行第3、4、5、6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在当期建设项目评价中对乙方予以扣分。如违规违纪行为在项目竣工后被查处,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有其他参评项目的,由甲方在当期建设单位汇总结果中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由甲方在本单位办法中规定。
(2)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在当期信用评价全路汇总得分中对乙方予以扣分,每起扣0.5分。
四、违约责任追究
1.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纪法责任。
2. 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3.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 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30 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应按照283号文规定,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纪检组织等认定为依据,行贿行为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6.乙方纪检组织发现乙方人员向甲方行贿,或送礼金礼品,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组织通报的,经查实后视情节或减轻或免于违约责任追究。
7.乙方因行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铁路建设受到重大损失,或不积极配合纪检组织等调查,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加重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3:
旅顺西站旅客登船桥电气维修项目业务从业人员信息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从事该业务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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