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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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CS-20250400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4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 年4月17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 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 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领 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 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CS-202504008 项目名称: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迎宾小学配电新建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 章服务需求) 履行期限:服务期限6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 年4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止,(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 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领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 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 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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