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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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025 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
(招标编号:DLTEDA-JX-2024-09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2025 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0万元,招标人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侧。2.投标限价310万元,超过投标限
价为无效标。3.工期:单台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工期不超过20天,开工时间确定:根
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并以甲方提前5天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更新期限和
时间更新。4.质量要求本工程外委施工应遵守国家、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对进
口设备和材料而言则为合同规定的)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工程施工、环保等方面的
规定和其他对类似容量、性质发电厂的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
准或规定作了重施工改,或颁发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标准。本工程质
量要求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的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
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和措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025 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025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设备更新)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依法存续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安装、施工的企业或集
团,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施工公司,营
业执照有效;(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0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投标方资质应满足《承装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资质(电力行业)》二级投标人有A级及以上焚烧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压力管道(GB2、GC2)及以上资质;
相关作业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3)投标人至少具有在5个火力发电厂工程中(其中至少包含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
备更新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的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协议书复印件必须含有施工范围内容)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必须为项目现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额度不低于200万元
(以设备更新时提供的人员保单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用于该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
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此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shixin.court.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
4、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
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相关企业及
人员证件)、投标人信誉自行承诺书、业绩、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
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
理机构将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
层)
七、其他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025 年度1#、2#、3#垃圾焚烧炉系统
设备更新标准项目、重点消缺项目、技改项目、监督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
内容及技术规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7768957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22526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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