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招标公告】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招标编号:LNJY-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棚高度不低于 4.6 米,长度不小于 210 米,宽度不小于 8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文件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嘉奕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5-016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农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 万元
最高限价:80 万元
采购需求:共完成两栋大棚的采购及安装,大棚高度不低于 4.6 米,长度不小于 210 米,宽 度不小于 8 米。
合同履行期限:45 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邮箱报名:lnjyxmgl@qq.com
方式:现场购买文件或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需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 录信用查询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企 业查询截图;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材料,若未发送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或逾期发送获取采 购文件资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155001040026453
售价:¥500.0 元/包(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lnjyxmgl@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自行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东老边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jyxmgl@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
联 系 人: 陶老师
电 话: 22812341 或 15640222393
电子邮件: lnjyxmgl@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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