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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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GK-2025030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5.6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需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6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招标公
告中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LNhongrui@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
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招标文件售
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预算金额: 65.5万元,最高
限价:65.5万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包号:001包
2.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履约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
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6招标范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投标人需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
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招标公告中第3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
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LNhongrui@163.com)获
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
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
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
标大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hongrui@163.com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q23 7(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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