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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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二次公告(招标编号:0614SY250421-0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 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买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参与示范区市政工程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 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线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50421-01-2
项目名称:2025 年质安中心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
最高限价:15 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参与示范区市政工程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 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 月10日至2025年 4月 16日,每天上午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4 室
方式:现场购买/线上购买
售价:500 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09 点 30(北京时间)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09 点 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 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采购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3)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3、邮箱获取需提供材料: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获取采 购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 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 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所投标包的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 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 syzbsc@163.com 邮箱,我公司确认 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获取文件成功,获取文件成功后将开具发票。
4.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 75-1 号
联系方式:024-56608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系方式:024-22503578/22503596
邮箱地址:syzbsc@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圆丰
电 话:024-225035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 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 75-1 号
联 系 人:张霞
电 话:024-566089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刘圆丰、刘全盛
电 话: 22503578、22503596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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