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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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实验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5.LNMY.0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阜新市实验中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50000.00元,编制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格且在阜新市政法委
备案单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
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新
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04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LNMY.020
项目名称: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阜新市实验中学异地重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
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格且在阜新市政法委
备案单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实验中学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95号
联系方式:0418-6519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15941820565
邮箱地址:fxmyzjzx@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68220000000000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59418205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实验中学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95号
联系人:周老师、包老师
电 话:0418-65194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木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万宏自在城小区东门
联系人: 田芷维
电 话: 15941820565
电子邮件: fxmyzj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田飞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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