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1、15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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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华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11、15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招标编号:LNJGZB202504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 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3.229989 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华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注:截至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邮箱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将(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送至邮箱:jinguzhaobiao1@163.com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资质 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0 号人力资源产业园 B 座 11 楼获 取。 售价:500 元/本(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连市沙河口区香西路 20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西路 209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ZB202504001
项目名称: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2,299.89 元
最高限价:1,232,299.89 元
采购需求:11、15 监区劳动现场更换采光板及修补其他监区漏水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具体 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化质疑(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 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辽财采规〔2021〕8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财采规〔2021〕8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 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8 2601 0200 0009 38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华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华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附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0 号人力资源产业园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inguzhaobiao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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