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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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7490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影像变化智能提取样本库建设
预算金额:30万元
二、项目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以高质量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卫片执法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的通知》(自然资办〔2023〕791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58号)有关要求,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辽宁省2025年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快速响应体系建设项目”工作。
辽宁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负责组织“遥感影像监测”部分子项目“影像变化智能提取样本库建设”的实施工作。
三、项目任务
按照土地快速执法相关技术要求,参照辽宁省智能解译样本分类体系,制作快速执法遥感影像解译样本,在已有通用变化检测等模型基础上进行训练,得到满足我省快速执法需求的精细化模型。
(1)完善辽宁省智能解译样本分类体系,构建辽宁省快速执法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分类体系;
(2)利用已有遥感影像解译样本库建设成果和历年快速执法图斑,制作快速执法遥感影像目标识别类、地表覆盖类和变化检测类解译样本,解译样本数不低于30万个;
(3)辽宁省快速执法精细化模型训练。针对土地快速执法相关技术要求,优化通用变化模型。
四、作业依据
1、《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分类体系与采集规范》;
2、《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采集技术规程》(试行);
3、《遥感智能解译样本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试行);
4、《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数据库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5、《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8、《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9、《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五、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及规格
1、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
2、采集精度
(1)变化检测类
影像上分界明显的变化区域边界的采集精度应控制在3个像素以内。特殊情况,如遮挡、阴影等,采集精度原则上应控制在5个像素以内。
(2)目标识别类和地表覆盖类采集精度按照《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分类体系与采集规范》规定执行。
3、成果命名及规格
成果包含样本采集成果、影像样本集成果、样本训练模型成果。
样本采集成果包括样本矢量成果、样本影像成果、样本元数据成果和采集有效范围。
影像样本集成果由n组样本小片和影像样本集元数据组成,其中样本小片是一组样本数据,包括影像小片、标签小片和小片元数据。
样本训练模型成果为变化检测类模型成果。
(1)样本采集成果
1)样本采集成果内容
样本采集成果包括样本矢量成果、样本影像成果、样本元数据成果和采集有效范围。
2)成果命名规则及格式
①样本矢量成果以14位码+‘_sample’形式命名,文件格式采用.shp格式;例如: 21011220192001_sample.shp;
其中:14位码由行政区代码+成像年份+影像分辨率+序列号组成,行政区代码为县级行政区代码,码长6位,采用《辽宁省行政区划手册》中规定的数字代码;成像年份为遥感影像成像年份,码长4位,按遥感影像实际成像年份赋值;影像分辨率为遥感影像分辨率,码长2位,1米分辨率影像代码为10;序列号码长2位,码值为“01-99”按顺序编号。
②样本影像成果以14位码+‘_image’形式命名,img格式,例如: 21011220191001_image.img;变化检测类样本在名称后+‘_new’代表后时相影像, 例如: 21011220191001_image_new.img;
③样本元数据成果以14位码+‘_meta’形式命名,文件格式.xml格式,例如: 21011220191001_meta.xml;
④采集有效范围以14位码+‘_region’形式命名,文件格式.shp格式,例如: 21011220191001_region.shp。
(2)影像样本集成果
1)影像样本集成果内容
影像样本集成果由n组样本小片和影像样本集元数据组成:
①样本小片:一组样本小片包括影像小片、标签小片和小片元数据。
影像小片:裁切后的规则大小的影像数据,地表变化检测类影像小片包括前后时期两份影像小片。
标签小片:与影像小片对应的栅格化的样本类别标签数据。
小片元数据:记录单组小片数据的名称、样本有效占比等相关样本小片属性信息。
②样本集元数据
记录整组影像样本集的对应关系及相应的影像信息和分类信息的样本集元数据信息,以便数据建库管理,样本集元数据文件为.xml格式。
2)命名规则及格式
①影像样本集成果由14位码命名。
其中:14位码由行政区代码+成像年份+影像分辨率+序列号组成;
行政区代码为县级行政区代码,码长6位,采用《辽宁省行政区划手册》中规定的数字代码;成像年份为遥感影像成像年份,码长4位,按遥感影像实际成像年份赋值;影像分辨率码长2位,1米分辨率影像代码为10;序列号码长2位,码值为“01-99”按顺序编号。例如: 21011220191001;
②影像样本集元数据命名由14位码命名,例如: 21011220191001.xml;
③样本小片命名由行号+列号组成,行、列号分别由8位数字构成,例如: 00000001_00000001;
影像小片以行号+列号命名,tif格式,例如: 00000001_00000001.tif;
标签小片以行号+列号命名,png格式,需要附带空间参考信息,例如: 00000001_00000001. png;
小片元数据以行号+列号命名,.xml格式,例如:00000001_00000001.xml。
3)影像小片尺寸
根据类别设定为512*512像素大小的正方形。
(3)样本训练模型成果
模型命名:“项目名称”+时间+模型类别组成形式命名;文件格式采用.m格式。
六、提交成果
1、数据成果
(1)样本采集成果
样本采集成果包含各类别样本采集数据成果,各类别样本采集成果包含各样本采集区样本矢量数据、样本影像数据、样本元数据文件和有效采集范围文件。
(2)影像样本集成果
影像样本集成果包含各类别影像样本集,各类别样本集包含影像小片数据、标签小片数据、小片元数据文件和样本集元数据文件。
(3)模型训练成果
卫片快速执法变化检测类优化模型。
2、文档成果
(1)技术设计书
(2)技术总结
(3)质量检查报告
(4)项目验收报告
其他详见格式13和格式1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成果: (1)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配合采购人完成该项目及验收工作。 (3)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投标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联系方式:024-8658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88253555
邮箱地址:329665491@qq.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400494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吴婷一、刘子丰、林松、任松、李学峰
电  话:024-882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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