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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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HQGC-2025DD011-DD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丹东市中医药学校白房校区、于家
校区、金山校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七、其他)所需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
章,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185万元
(三)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在1年合同期满前,由采购人负责对供应
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的,予以续签2年服务合同否则,予以终止合同。
(若期间因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
获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
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采购为政府采购,故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中竞争性磋商。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32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FHqgc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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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杜日阀 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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