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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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HR-HWGK-202503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8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 年4月2日至 2025 年4月9 日 (北京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 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 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5 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GK-202503027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8万元 最高限价:4.68万元 采购需求: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档案柜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游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 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 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 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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