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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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招标编号:LYZF-LNXC202503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方式:竞争 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 6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采 购需求: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的资 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管理咨询、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能力;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 2 个内控制度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证明,提供相 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至少有 2 人以上,熟悉并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 度规范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团队成员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 WD 1-1、1-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 WD 1-1、1-2)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 WD1-1/1-2)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此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南郊街 4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聂慕杂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 WD1-1.1-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xczt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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