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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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 (招标编号:LNHR-HWGK-202503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供应商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 版)》中的所投服装类产品 的生产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 应商,请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 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 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领取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领取文件。拒绝受理)。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 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 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GK-202503007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公安新警服装及标志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供应商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 版)》中的所投服装类产品 的生产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 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 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8日至 2025年4月7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 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 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 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 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领取文件。(对于不能提供、 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文件。拒绝受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 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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