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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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DS-20250324-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2024)
166号)和《关于做好2025 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
(2025>11号)要求结合沈阳工作实际,2025 年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由各区县(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方
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20250324-01
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5年大东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改造(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本项目不适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程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903000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我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入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加盖
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ds86856767@163.com
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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