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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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FMY-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采购一批垃圾箱、垃圾桶、手推垃圾车(详见采购需
求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
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注:截止至磋商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
区锦城路232-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
区锦城路232-7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FMY-2025-011
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垃圾箱采购项目
***元
最高限价:***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墓采购一批垃圾箱、垃圾桶、手推垃圾车(详见采购需
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注:截止至磋商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
u U1
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锦城路 232-7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锦城路232-
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准备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
权委托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
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经招标代理人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报名及发售采购文
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 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锦城路232-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45342328@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札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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