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03-12
【招标公告】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2024DLEC1002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0万元,招
标人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监造组选聘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以下资
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
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应为独立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涵盖监理等相关业务。
③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或
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具有甲级设备
监理单位规范条件(监理专业范围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液化气体船(A舱或B舱)相关
的船舶监造业绩(提供近3年的相关监造业绩表,且至少提供一个项目的监造合
同或完工报告),可以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监造人员,且项目管理人员
应具有丰富监造项目管理经验,及有较强的现场沟通协调能力。(投标人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单独完成的业绩可累加)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名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核查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被行政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利的罚款,为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上述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
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
标人需提交2022年至2024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4
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则可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
心(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替代。
财务审计报告应真实、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
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
(7)投标人、其控股股东、其任何附属公司及(据投标人所知)其任何董事、高级
职员均不是联合国安理会、欧盟或美国实施、执行或施加的任何经济或金融制
裁或贸易禁运明确指定的目标,亦不受目标个人支配或控制;不瞒报任何(据投
标人所知)涉及制裁名单的背景信息和到港船舶、货物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6)符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投标人严格遵守反腐败和贿赂法律、法规,
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得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提供赠送礼
品、现金、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如发现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要求给付任何形
式的商业贿赂,有义务向招标人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符
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的函件(格式自拟)。
(7)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等通过开办企业或投资入股外部
企业等方式与集团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若干规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防范违规投资入股及违规管理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招
标人禁止与“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进行业务往来。关联企业,是指一切与
招标人之间具有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业务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
关系的企业,特别是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 Q
系的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不存在“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的函件(格式自
拟)。
(8)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注册验船师A级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来自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9)其他:
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
动。联合体各方应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企业
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b)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持有由所有联合体
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c)明确联合体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之责任义务均需在合
同中明确,履约时各自负责自身的责任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本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仅供参考。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
一招标活动。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
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招标项目所明确的规定及流程,获取本次项目的招标文
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领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2)领取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
楼ST2大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
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携带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
各方)一套装订成册。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5)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 Q
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
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
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
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
造组选聘项目
2、招标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项目招标人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
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
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
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0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计划服务期限:接到船东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交船、资料移交归档、质保期
结束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以下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编入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应为独立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涵盖监理等相关业务。
③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或
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具有甲级设备
监理单位规范条件(监理专业范围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液化气体船(A舱或B舱)相关
的船舶监造业绩(提供近3年的相关监造业绩表,且至少提供一个项目的监造合
同或完工报告),可以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监造人员,且项目管理人员
应具有丰富监造项目管理经验,及有较强的现场沟通协调能力。(投标人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单独完成的业绩可累加)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名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核查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被行政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利的罚款,为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上述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
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
标人需提交2022年至2024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4
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则可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
心(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替代。
财务审计报告应真实、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
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
(7)投标人、其控股股东、其任何附属公司及(据投标人所知)其任何董事、高级
职员均不是联合国安理会、欧盟或美国实施、执行或施加的任何经济或金融制
裁或贸易禁运明确指定的目标,亦不受目标个人支配或控制;不瞒报任何(据投
标人所知)涉及制裁名单的背景信息和到港船舶、货物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6)符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投标人严格遵守反腐败和贿赂法律、法规,
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得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提供赠送礼
品、现金、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如发现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要求给付任何形
式的商业贿赂,有义务向招标人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符
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的函件(格式自拟)。
(7)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严禁领导千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等通过开办企业或投资入股外部
企业等方式与集团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若干规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防范违规投资入股及违规管理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招
标人禁止与“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进行业务往来。关联企业,是指一切与
招标人之间具有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业务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
关系的企业,特别是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 O
系的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不存在“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的函件(格式自
拟)。
(8)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注册验船师A级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来自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9)其他:
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
动。联合体各方应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企业
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b)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持有由所有联合体
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c)明确联合体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之责任义务均需在合
同中明确,履约时各自负责自身的责任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本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仅供参考。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
一招标活动。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
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招标项目所明确的规定及流程,获取本次项目的招标文
件。
8、投标: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
景5号楼ST2大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曰13:30时。
9、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
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一套装订成册。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审查仅限于发售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远海运集团海洋服务中心。
12、建设单位: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0层大连
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dlxyzhgcglzx@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保税港区三路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iang.bowen@coscoshipping.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0层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411-82786656转5111
电子邮件: dlxyzhgcgl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瘴)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
聘项目(项目编号:2024DLEC10029)
1、项目名称: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
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
2、招标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项目招标人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
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大连中远海能液化
气运输有限公司新造2+2艘88000立方米VLGC监造组选聘项目,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00万元人民币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计划服务期限:接到船东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交船、资料移交
归档、质保期结束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以下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
中标的前提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
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应为独立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监理等相关业务。
③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甲级设备监理
单位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设备监理
单位证书,具有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监理专业范围包括船舶与
海洋工程专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液化气体船(A舱
10
或B舱)相关的船舶监造业绩(提供近3年的相关监造业绩表,且至少提
供一个项目的监造合同或完工报告),可以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
监造人员,且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监造项目管理经验,及有较强的
现场沟通协调能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单独完成的
业绩可累加)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zhixing/)“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
网(http://cfws.samr.gov.cn)核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
约记录,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被行政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利的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情况;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
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
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交2022年至2024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
告。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则可提交加盖
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https://ipcrs.pbccrc.o
rg.cn/)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替代。财务审计报告应真实、完整,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
(7)投标人、其控股股东、其任何附属公司及(据投标人所知)其任
何董事、高级职员均不是联合国安理会、欧盟或美国实施、执行或施加
的任何经济或金融制裁或贸易禁运明确指定的目标,亦不受目标个人支
配或控制;不瞒报任何(据投标人所知)涉及制裁名单的背景信息和到港
船舶、货物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承诺,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6)符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投标人严格遵守反腐败和贿赂
法律、法规,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得向招标人的
工作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如发现招标人
的工作人员要求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有义务向招标人检举,并提
供相关证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符合招标人反商业贿赂要求的函件(格
式自拟)。
(7)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远洋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等通过开办
11
企业或投资入股外部企业等方式与集团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若干规
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防范违规投资入股及违规管理
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招标人禁止与“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
夕
进行业务往来。关联企业,是指一切与招标人之间具有控制关系、投
资关系、业务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的企业,特别是与
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特定关系人,
是指与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不存在“关联企业和特定关系人”的函件(格式自拟
)。
(8)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注册验船
师A级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来自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9)其他:
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
各方均需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
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
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明确联合
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
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b)联合体的授
权代理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持有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c)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d)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之责任义务均需在合同
中明确,履约时各自负责自身的责任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本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仅供参考。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与同一招标活动。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
标。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
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招标项目所明确的规定及流程,获取本次项
目的招标文件。
8、投标: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
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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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3:30时。
9、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
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
5号楼ST2大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一套装订成册。审查
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需另加手
续费(含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
内寄送。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中远海运集团海洋服务中心。
12、建设单位: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
大厦20层大连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dlxyzhgcg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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