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丹自然出告字[2025]1号)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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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丹自然出告字[2025]1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3/10】【我要打印】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出告字[2025]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限(年)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零售商业比例

丹2025-1

振兴区滨江中路北侧、兴五路东侧局部地块


6047.25

旅馆用地兼零售商业用地

≤10.0

≤45%

≤20%

40

11105

2777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净地,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振兴区政府负责。交地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动迁纠纷和交地违约,由振兴区政府承担责任。
三、土地竞得人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应充分考虑丹东供电公司提出的周界安全防护、信息安全防护、国防安全保护、无线专网运行安全、供电能力、出入口设计、环境影响等方面诉求,并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具体事宜由振兴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四、在挂牌过程中如有溢价,除保证金按规定转为出让价款外,超出起始价部分的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全部缴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2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2373139、2373136、2373137)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九、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3日10时至2025年3月31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十、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5年3月23日10时至2025年4月2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三、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戴松波、杨涛
电话:0415-2177822(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0415-2316107(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 号:00601800006789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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