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采购库(增补)(项目名称)申请人入围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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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采购库(增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采购库(增补)(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入围申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公司业务拓展,设计院内部车辆不能完全满足现有用车需求,需要部分用车通过市场化租赁车辆。拟计划通过公告询比入围的方式,根据车辆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及所租赁车辆功能、车型等因素,将若干车辆租赁公司纳入我院车辆租赁资源库。
  2.2 采购范围
  采购申请人完成2025、2026年度设计院在辽宁省内所需车辆入围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入围期限
  2年。
  2.5 租赁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省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申请人自身需至少具有A级轿车5台、4驱SUV5台、4驱皮卡车5台、B级轿车3台、7座商务车3台、9-19座中巴车3台等六种车型中的三种以上。以上车辆均要求为五年以内车辆(中巴车除外),车辆已投保险种应包含但不限于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车上人员司机、机动车车上乘客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200 万元)。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2022年3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止)具有独立完成的车辆租赁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记录,查询的记录(网页截图)情况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记录,查询的记录(网页截图)情况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已入围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采购库的采购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入围。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入围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能入围。
  3.5其他: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入围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入围,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2025年3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申请文件。
  5.申请人入围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入围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应为加密文件。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
  5.2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注:申请人上传所响应标段的申请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申请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申请文件。
  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申请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申请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申请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文件线上解密。
  6.申请人入围审查方法
  本次申请人入围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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